中新社香港7月17日电 (记者 刘玥晴)香港特区立法会17日三读通过《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为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安排提供法律基础。
7月1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图为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举手投票通过上述条例草案。中新社记者 陈永诺 摄
重建后的皇岗口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是港深之间重要的24小时客运陆路口岸,将实施“一地两检”安排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崭新通关模式,整体通关时间将从原来落马洲/皇岗口岸的约30分钟,大幅缩短至约5分钟。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将自7月31日零时起启用。
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宣布位于中国内地皇岗口岸的某些地域为港方口岸区;二是使香港法律适用于港方口岸区,并就香港法院在这方面的司法管辖权订定条文;三是扩阔某些已有权利及义务的地域界限至包括港方口岸区;四是制订条文,以辅助解释日后的文件和法院命令。
建设中的新皇岗口岸(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张祥毅 摄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介绍,为配合港方口岸区实际运作需要,特区政府将订立相关附属法例,如根据有关条例向跨境司机、乘客及旅客给予进出港方口岸区禁区的一般性许可,在港方口岸区内指定羁留地点,将港方口岸区作为指明管制站等。这些附属法例亦需要在港方口岸区7月31日启用时同步生效,使整套法律框架到位。
当天,香港旅游促进会与香港非专利巴士联会共同发表声明欢迎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声明表示,新皇岗口岸将为港深两地民众及出入内地的全世界旅客带来更大便利,进一步带动两地旅游业发展,期待尽快落实和完善接驳配套服务。(完)